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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电影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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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这一边福珀和布莱恩在谈着合同事宜,而另一边,遇清也同样的在为吉姆和温子仁谈论着电影的事情。

“这一电影其实很奇特,既然两个主角都已经去定下来了。我想我们也可以签订合同了吧。”这样说着,遇清便从自己的公文包里取出一式三份并且不同的两种合同,然后先是将两份不同的合同推到了温子仁的面前,开口:“詹姆斯,虽然我们是朋友,但是在商言商不是吗?这里有两个电影合同,你看一下你准备选择哪一个?”

在刚刚的时间当中,遇清也大致的和温子仁讲解了一下他们和狮门影业的合同。所以,温子仁也就知道了福珀和狮门影业大概的协议。

粗略的看了一下两份合约,一份是正常的导演工资。看起来还可以,一个星期四千美元,先付百分之五十。电影结束后再付百分之五十。事实上,这一部电影拍摄时间可能都不会到一个星期。而温子仁他现在的名气和地位也没有什么,所以这很酬薪很现实。

而另一份,则是分红,万分之一的票房分成。也就是说,这一部电影的票房要达到四千万美元的时候,温子仁的工资才会和第一份相同。而且不同于前一个能够很快的拿到薪金。这一个只有在电影上映之后,才能知道他到底能够得到什么样的酬劳。

“至于你……”看到了温子仁在思考,于是遇清转过头来,看着吉姆:“帕森斯先生,这是你的合同。”说着,遇清又拿出了另一份合同。

吉姆接过合同看了起来。和温子仁那样有选择的合同不一样,他这一份上写得很清楚,他,吉姆1帕森斯参加拍摄《灵动-鬼影实录》,并且担任男主角之一,片酬两千美金,在开始拍摄之前,他会得到一半的片酬,而另一半则在拍摄结束后支付。

“有问题么?”看到吉姆迅速的浏览完之后,遇清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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