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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值得不值得(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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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我发现你最近学的越来越认真了。”

沈琦摊了摊手:“我不都是说了嘛,我暑假一下子觉醒了,所以开始认真学习。”

他皮肤比较偏白,也因此闹出不少故事,比如他前世在服装厂打工的时候,服装厂嘛,终究是女性多一些,大妈大姐小姑娘都有,有个大他两岁的姐姐,肤色比较偏黑,一直对于沈琦这偏白的皮肤羡慕嫉妒恨,经常玩笑性的质问沈琦:你长这么白干什么?是不是要当小白脸?

沈琦算不上那种比较偏硬朗的帅哥,他线条比较柔和,属于比较耐看的类型,再加个形容词的话,那就是清秀了。

虽然前世在写文没出头之前,混的并不算好,但是沈琦还是可以骄傲的说一句,当年他在高中的时候,也是被别的班级妹子拦住问过班级的。而且也不乏有喜欢过他的女生。

扯了这么多,回归正题。

铃……

数学老师在前面讲着课,沈琦昂着头,带着眼镜,认真听课。

眼镜是上半年配的,他经常接触电脑手机,多多少少会有些近视,而且又坐在后排,眼镜是必不可少的。

旁边几位,前后左右的几个同学,倒是干什么的都有,前面那位在认真听课,旁边的大狗拿着本800页的盗版《光之子》看的正happy,右边隔着个过道,有位仁兄拿着手机玩的开心,往这仁兄旁边一瞅,留着毛寸一兄弟趴在桌子上睡得正香,就差没打呼

他们班主任的课程,也就是英语课,还会管管他们,让他们后排这些“差生”收敛些,但是任课老师,大多都是不管的。

只要别影响他们的上课秩序,爱干啥干啥。

下课铃打响,前面数学老师喊了声下课,便出了教室。

沈琦把书本简单收拾一下,从课桌里把手机拿出来放进兜里,起身,准备去吃午饭。

这已经是上午最后一节课。

前面的宋永哲自然而然的跟着沈琦一起走了出去,大家认识不是一天两天了,去食堂往往都是一起。

沈琦的记忆没错,在开学第二天,老师就宣布了二食堂的事情。

可以说,沈琦前世在四中读了一年多的书,啥都没学到,除了自己的自制力不够强外,也确实有这环境的原因。

他刚刚转学到了四中时,就被直接安排到了后排,刚开始还好,但是待过那么一段时间后,就逐渐被环境同化了。

好在如今的他,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他,环境没变,但是人却变了……

有句话说的好,认真的男人最帅,当然,此时的沈琦,还只能称为男孩……

戴上眼镜的沈琦,看起来比平常多了份文静,认真的写写记记,确实看起来有股子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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