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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野店疑案(下)(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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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福先是点头,然后道:“小人也不知任禄何在。今日晚间熄灯时还在,但到了二更时分,忽然有人在小人身上戳了一指,小人只觉疼痛入骨,当即醒来,却不知为何动弹不得;想要叫喊,却发现口中塞了一块破布。小人睁开眼,只见房中有人点了火折子,而那手持火折子的人却不是老爷也不是任禄,而是一个金刚也似的和尚。那和尚好生凶狠,一手攥住老爷的脖子将他提了起来,恶声问道……”说到此处,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忽然住口不言。

路芳蕊追问了两句,他只是摇头不说。路芳蕊怒道:“按大安律,知情不举与凶嫌同罪!你现在不想说,明日到韶关府衙上大刑伺候着说!”说完一拍桌面,整张青竹桌面竟被拍得四分五裂!

内力不弱!丁渔心中暗道。那边任福吃这一吓,不敢不说,嗫嚅着道:“那和尚问老爷:‘还记得珠心岛上的王家吗?’”

“我见老爷脸色唰地白了,整个人竟不再挣扎,那和尚冷笑道:‘好得很!下了地府也知道为什么。’说罢手一松,然后五根指头往老爷头顶一插,竟生生地戳入了头盖骨!之后他沾着鲜血在墙上写了‘以血还血’四个大字,完了吹灭火折子,径自去了。所幸他那破布塞得不甚紧,小人把口中布条顶开,开口呼救,后来的事情想必捕头已然知晓。”

路芳蕊运笔如飞,将任福所言一一记录,随即又问:“珠心岛上的王家又是怎么回事?”

见路神捕如此吩咐,众人只能唯唯而应。

路芳蕊满意地道:“很好。你,你,和你留下!其余人等且回到各自房中,本捕自会一一传唤,在此之前,不得踏出房门,违者以凶嫌视之!”她随手指了三人出来,分别是店老板,货郎吴二以及丁渔。三人不明就里,但这个年代官府威权极重,民众等闲不敢违逆,因此也就听从吩咐留了下来。

很快,等到其余房客和店家都回到各自房间后,路芳蕊对三人解释了一番。原来根据大安朝刑律,当官员在非正常辖区内办案时,为防办案官员欺上瞒下,须有至少三名民众作保。也就是说,路芳蕊办案的全程都不得对这三人隐瞒,最后无论能否破案,提交的文书供述上都要有三人签字画押,否则最终结果不会被官府承认。

解释了用意之后,路芳蕊拿出纸笔记录三人的身份。其中店老板姓温,名大富,韶关人士,在此开店已有十二年;那壮汉先前已经说过,吴二,乃游方货郎;丁渔编了个假名字,余鼎。这个名字并不是临时想出来的,大安朝规定,离开户籍地百里之外者需要路引(古代身份证),所幸羊城中往来商贩繁杂,甚至有不少南洋人前来买卖,这些人当中,过半是没有大安朝路引的;所谓有需求就有市场,在羊城中便诞生了高价提供路引的服务——百两纹银一张路引,丁渔自然不会吝惜,他的路引上的身份便是“余鼎”。

三人跟随着路芳蕊进入凶案发生的房间中,路芳蕊先是将房中情景记录纸上,然后上去解开男仆的穴道,带着他走出凶房,来到小楼西侧的茶棚,开始审问案情。

任福低头道:“小人也不甚清楚,不过王家是珠心岛上的大户,似乎因为勾结珠江水匪,最后被老爷派兵马擒杀了。”

斩草不除根?报仇?丁渔思索着。

路芳蕊继续问道:“你方才说熄灯前任禄还在,那半夜和尚进来后你可在房中见到他?”

任福摇头道:“不曾,小人睁眼后看得清楚,房中只有老爷,小人和和尚三人,并没有任禄。路捕头,难道外间也没有他吗?”

路芳蕊冷笑不答。在丁渔想来,那任禄若是起夜去茅房的话,这么大的动静早就该惊动了,既然现在还没现身,那么不是凶手的同党,便是已经被灭口了。只是这桩案子怎么听着这么别扭,金刚似的和尚,五指戳穿头盖骨,还有血字留书,这不是在模仿自己么!也不知是模仿杀人还是想嫁祸给自己——想不到自己踏入江湖不久,居然已经有模仿者了,真令人哭笑不得。

路芳蕊向那男仆表明身份后,问道:“尔姓甚名谁,与死者是何关系,今夜所见何事,一一从实道来!”

那男仆显是惊魂未定,喝了两口热茶水后才稍稍平复,颤声道:“小人任福,乃是老爷的长随,哦对,我家老爷姓任讳安之,本是南昌府人士,官任羊城市舶提举,因致仕回乡途径此店歇脚,不想却遭不测,这叫小人如何向夫人和少爷交待啊!”说着竟哭了起来。

“且住!”路芳蕊喝道,“你说你老爷是致仕的市舶提举,为何只有二三人上路,其他家眷呢?”

任福抽噎着答道:“夫人少爷还有一众家眷乘车马回乡,老爷带着我和任禄——任禄是老爷的管家——我等三人另行一路。小人也不知缘由,不过老爷吩咐,小人自当追随。”

“任禄?可是日间所见的中年仆从?他现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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