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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夹心叉烧(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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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渔笑道:“前辈之言,四中其三。我还运用了一道柔力,使得腌制的酱料迅速渗入肉中,因此省却了数个时辰的腌制时间。”这四重掌力,正是丁渔结合四股金刚杵拳劲和摧心掌掌力所得,算是他如今所有武功中最精妙的一门,和前世所学的叉烧烧制法融在一起,希望能引起洪七公的兴趣。否则人家凭什么教他功夫?黄蓉一心只望她靖哥哥武功越强越好,用美食“收买”洪七公的时候可不见得会加一句“七公也教教和尚哥哥吧”。

洪七公抚掌道:“了不起!了不起!你年纪轻轻,身具四种不同力道,这也就罢了,最难得的是居然能将劲力控制得如此精准,实在是后生可畏!”

黄蓉见丁渔进厨房,奇道:“和尚大哥,你来帮忙吗?不用啦,你在外面和他们聊天喝酒吧,我很快就好。”

丁渔微笑道:“这些天都是妹子你在张罗饮食,难得今日有兴致,让贫僧也露上一手,让你们品尝一番。”

黄蓉喜道:“好啊!好啊!我们来比拼厨艺!不过和尚大哥你要小心哦,论武功我比你差远了,不过论厨艺,我可是国手级的!”

丁渔拱手道:“请大国手指点。”

黄蓉乐不可支,拱手笑道:“请大和尚指点。”

黄蓉一边整治菜品,一边偷眼看丁渔。只见他挑了一块精瘦的猪肉,正反各击了一掌,然后抹上花雕,白糖,酱油和甜面酱,之后又在肉的两面抚按了一番,再薄薄地刷了一层蜜糖,放到灶火上烤,等到她的菜肴出锅,丁渔的叉烧也做好了。黄蓉心中偷笑:蜜汁叉烧虽是粤地名菜,但是选材不应用精肉而是用半肥瘦的猪肉,而且腌制至少要半天,和尚大哥你输定了。

当两人从后厨中出来时,黄蓉手捧一个木盘,当中放着两大碗菜肴,一碗是炙肉条,每根肉条均由羊羔坐臀、小猪耳朵、小牛腰肉、獐腿肉与兔肉拼成,名为“玉笛谁家听落梅”;第二碗是荷叶、笋尖以及斑鸠肉醸樱桃做成的“好逑汤”,洪七公吃了自然是赞不绝口。

而丁渔只端出了一碗黑红色的蜜汁叉烧。洪七公吃第一口时殊不为意,但肉入口中一嚼之下却是愣了,道:“这怎么可能?”他又夹起第二块仔细看了,再放入口中,咀嚼半天之后赞了句:“好掌力!”

黄蓉和郭靖全不明白,怎么吃一口叉烧会吃出掌力?于是也各自夹了一块来吃,只觉入口硬中带软,细细分辨之下,发现叉烧的外层最硬,如同猪肉干一般甘酥且香;第二层则变得鲜嫩多汁,如同最上等的小里脊肉;最中间一层却如烂炖的五花腩,入口即化。然而从外表上看来,这明明只是一块精肉而已,黄蓉更是亲眼看着丁渔将整块瘦肉放在灶火上烤,并没有将不同肉块拼在一起,因此更是想不通。

只听洪七公接着赞道:“你这块叉烧中蕴含了三股掌力,最里面一层最为刚猛,应该是以隔山打牛一类的力道打进去,将中心的肉打得粉碎,因此入口即化;最外层掌力最为阴柔,将肉筋震断,肉质挤压在一起,水分挤出大半,因而如肉干般甘酥;中间一层掌力介乎阴柔与刚猛之间,将肉筋尽数震断,却无损其它,因此鲜嫩多汁。我说的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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