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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蜀道难 第三百四十章 【由民自主】(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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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杰想了想道:“具体打算,晚辈一时半会也说不清。只想请问县尊,如今巫山县府库之中可以借调多少钱粮?县下又有几多公田公地能够调用?”

巫贤便也直答道:“夏税才解,秋税未入,府库之中银钱不过三万余贯,钱引倒是有八百余万缗,陈粮两千八百石,新粮一千余石。至于县下的公田公地,却还要问过经管库吏押司才能得知了。”

黄杰听了,心中倒也有了打算,不过听巫贤居然提到钱引有八百余万缗。也不由暗笑一声。这大观元年时(1107年),朝廷改“交子”为“钱引”,改“交子务”为“钱引务”。除四川、福建、浙江、湖广等地仍沿用“交子”外,其它诸路均改用“钱引”。后来四川也于大观三年(1109年)改交子为钱引。但“钱引”不置钞本,不许兑换,随意增发,因此纸券价值大跌,最开始是一缗低得一贯铜钱,后来价值不断大跌,前两年在黄州一百缗钱引最多能在官方的钱铺里兑换二十贯铜钱。但那还得是要有关系才成,到了今年兑换率又是大跌不少,也更难兑换,在黑市上怕是连五贯都换不来了。

黄杰便道:“县尊可敢支借银钱一万贯。陈粮两千石与晚辈,最多一月便还!”

巫贤之前早得了峡州、归州信息,倒也知道黄杰的家底颇丰,但这开口便是借款万贯之多,两千石陈粮也是一笔庞大物资,哪能轻易答应。便也问道:“以何物为凭?”

这归化生僰人可以说是自隋以来历代朝廷治理巴蜀地区的首要任务,实际上除了生僰、之外,巴蜀地区还有大量的苗、黎、瑶、侗等族的人也是一直以来都是归化的目标。

只是,这里面存在着一个极大的误区,那就是在朝廷方面看来,所谓的归化也就是这些少数民族必须落籍、缴纳赋税、承担徭役,以保甲里正的行政手段接受官府管制,而在少数民族百姓看来,这样的要求非但强人所难,更没有什么落在实处的好处。

首先,落籍也就是走个形式,双方在这一问题上并无异议,甚至不少少数民族百姓都希望能落籍在城里,因为他们这些化外野民是没有资格入城居住,就连入城买卖交易都得小心翼翼。

而缴纳赋税、承担徭役这两条,官府看起来是十足的收益方,少数民族百姓是十足的受损方,因为在少数民族百姓看来,他们只有单方面的付出,却并没有从官府方面得到什么好处,而大宋的官府至少在如今当下还说不出诸如提供公共服务和提供国防保卫和安全发展环境之类的套话来。

还有最后就是,保甲里正制度也即是《保甲制》,这种制度说白了就是为了加强对百姓的统治,钳制百姓的迁徙自由和生产生存自由,而这恰恰又与少数民族本身传承的酋长、族长、家长的原始社会制度产生了冲突。

所以,哪怕大宋朝廷为了归化各地少数民族,想出了不少的办法也都不能奏效,就算当年依靠狄青大败侬智高的威势,降服了两广不少的少数民族又给予了诸如减免税赋、分田和青苗贷款等等的安抚措施,可没过多少年,还是有大量的少数民族陆续叛出。

究其原因,其实还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思想和“不自由毋宁死”的人类本性碰撞的结果,自然是“人性”全面获胜。

对于这个问题,黄杰也不清楚他为何会有答案。且这答案到底是来自他本身的阅历见解还是奇梦也不得而知,但他的脑海里却是有着明确的解决办法,那就是要将如今官府的“替民做主”转变为“由民自主”!

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眼下若要黄杰写个章程出来。只怕至少得要给十天半月,且还不一定能在文书里将这个问题说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所以干脆请了巫贤让他放手一试。

只说黄杰开口请了巫贤让他放手一试,巫贤倒也甚重的问道:“哦!不知贤侄要如何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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