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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0章.见面.(第3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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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赵俊臣在前世的时候,自然是更为认同法学观念,认为应该用法律手段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对于法家观念也并不认可,认为法家观念已经落后于时代。

但这一世,或许是因为赵俊臣本人已是顺利跻身于统治阶层的缘故,随着见闻与经验的愈发增涨,他对于‘法家’与‘法学’这两种理念,反而是不偏不倚了。

这样一位眼光超越时代的大儒,价值还要远远高于一名同时精擅于帝王心术与朝廷法令的大儒!

后者就算是能力手段再强,也只是拘泥于这个时代的条条框框,拥有太多的局限性。

至于赵俊臣的不屑,则是针对于这个时代的读书人。

“幸好是我刻意抽出时间、认真钻研了杨洵的著作,否则就要险些被他们给误导了,杨洵的这些观念,哪里是什么‘法家’观念?完全已是后世的‘法学’观念了!

呵,这个时代的读书人,早已是被八股文章毁掉了脑子,而且也完全不了解后世的法学观念,只看到杨洵的论点之中含有依法办事、刑无等级、重视法律稳定这几点,就想当然的认为杨洵的观念乃是接近于法家,却不知古时法家与后世法学有着根本性的不同!

首先是震惊、然后是钦佩、最后则是鄙夷!

赵俊臣的震惊,是因为他从杨洵的几篇著作之中,发现了此人对于律法一事的看法已经完全超越了这个时代。

根据杨洵的这几篇著作,赵俊臣可以大概总结出五点概念。

其一,朝廷的目前法令太过于粗陋简单,应该制定全面且又详细的法律条文,用以规范所有人的行为;

其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与民同罪;

古时法家观念的核心,乃是统治者利用朝廷法令来加强自身集权,司法大权必须要集中于统治者的手中;而后世法学观念的核心,却是要求统治者剥离手里的司法大权,然后再利用司法手段来限制统治者的权力……可谓是天差地远!而这个时代的读书人,竟是连这一点都看不明白,当真是可笑至极!”

想到这里,赵俊臣则是不由陷入深思,继续想道:“但这样一来,我若是想要把杨洵收为己用,刚才与几位幕僚所制定的那些手段,无论是拜师送礼,还是投其所好,只怕是就皆不管用了,说不定还会适得其反、让杨洵心生轻视。

看杨洵此人的生平与观念,应该是一位专注学问的理想主义学者,想要赢得这样一位人物的认可与支持,最佳手段就是……与他进行一场学术探讨,趁机向他展现自己的学问与观念!

而且在学术探讨之际,还不能完全迎合于他,必须是整体观念大致相同,但细微之处却有迥异,让他在这场探讨之后也觉得受益匪浅……然后才能得到他真正的尊重与认可!”

想到这里,赵俊臣眼中闪过了一丝笑意,隐隐间还有些许兴奋。

其三,不仅是官民行为要受到法律约束,官府与朝廷的行为也应该受到法律约束;

其四,法令制定之后,朝廷与官府的行政力量绝不可干涉司法的正常执行;

其五,于民而言,法无禁止皆可行,于官而言,法无允许皆不准;

这些观念结合在一起,竟已是很接近于后世的法学观念了!

也正因为发现了这一点,赵俊臣对于杨洵此人不仅是愈发钦佩,也同样是愈发重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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